谁教我生来如此美丽。一个过分美丽的女子,除了取悦男人之外,似乎并没有更多的事情可做。
腰肢细软,仿佛风一吹就散,掬在掌心也要化的。羽衣飞扬,空气里都是花香。一个眼波递出去,秋水都盈盈荡漾。
他们的眼光在我身上黏着,像一条湿润的滑腻沾连的菜青虫。
舞尽桃花扇底风。到了晚上,他们出钱就可以购买我的温存。当然,我和她们不同,有一点额外的自由,我可以选择今晚和哪一个同床共宿。
我看到的都是狼一样的绿眼。赤裸裸的,闪着欲望。
数不尽的华美的衣裳,环佩叮当。永远受人瞩目,看不到世人的忧伤。
我有一个宠爱的丫环,她叫缨儿。
我有一个情人。当枕边的男人因为疲倦而昏昏入睡,我便下床,穿上白色的纱衣。
鲜艳的颜色勾人情欲,那么白色便是清心寡欲吗?
他是一个郊外的穷书生。一间单薄的小屋。形貌清瘦,谈吐斯文。狐仙自然选择穷书生,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。而我选择他做情人,是因为连续三夜,他都没有碰我。只是谈些诗词歌赋。
有一夜,我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胸口,他一惊,连连倒退,并且向我赔罪。我微笑。我感激他,让我相信自己除了躯壳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值得珍爱。
我宽衣解带,盈盈地,像一朵花的半开未开。他的眼神眩晕,好像被什么强烈的光给炫花了一样。
浅斟小饮是能缓解狂醉的。他的清白让我博得一点良心的安慰,就好像自己是一个好人家女子,而这场露水情缘是夫妻之间的缠绵与依恋。
我在他身边停泊,得到一些力量。然后继续我的生活。
他自然是不能成为全部。他无法支撑,我也不甘寂寞。
在一些呢喃的夜,一些突如其来的虚弱与感动,让我产生错觉,以为自己爱上了他。然而一闭眼,再睁开,情形就完全两样了。我的身体里,哪会有人类的心呢!
他以为我是哪家的官宦小姐。我也不说穿。
不过是一场戏。我是主角,回望自己,孤芳自赏。
有一天我回来,眼前掠过一个人影,从窗边消失。缨儿看着我,脸涨得通红,惊恐不安。
我涌上怒火,拿过墙上的鞭。
她慌慌地跪下来,颤声道:“小姐,我的好小姐,……”
她怎么不明白我的心呢,妈妈看她已经满了十六岁,早想让她入了生涯,是我一意孤行。客人碰她一下,我也不准的。她不知道,她是我在这个肮脏世界唯一纯洁的指望啊。
可是几乎立刻,我就原谅了她,而不需要任何解释。
我替她梳理头发,拿出钱来给她。把一个月来陆陆续续缝的荷包也送给她,让她装一些散碎的心爱的小玩艺儿。
她告诉我,离去的男子是她的义兄。在我收养她之前,他曾经照顾过她,但是因为盗了官家大批的银两,迫不得已亡命江湖,离散多年。她求我不要说出去,不然他便性命难保。
再一次遇见。是他来,淡定地道:“我带缨儿走。”
并不是与我商量,而是通知我。面如冰霜。甚至是宽恕的,表示并不准备就我拖缨儿下水的事情展开追究。
我气结,但神情从容。我招手,缨儿便挨了过来,嗫嚅道:“小姐。”她小心地看了看我,转头向他道:“哥哥,小姐待我很好,我要留在这里……”声音清晰,语气却是犹疑的。
他剑一样冰冷尖锐的眼光横了过来,我脸上有被割裂般的触感。他竟然这样无礼。我暗暗咬牙。我要他臣服,然后将他驱逐。
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锋利的男人。他的眼神像泛着冷光的刀刃。他的全身散发出来疏离的气息,提醒人们靠边站,不要自讨没趣。一袭黑衣,臂上有刀疤,愈合的伤口像蜈蚣一样。
他把缨儿带走了。
第三次见到他是半年以后。他把缨儿送回来,在门外,略为急促地道:“我必须远行。得罪勿怪。”然后身影便消失在夜幕。缨儿整整哭了一夜。
到后半夜,她爬上我的床,低低地问:“小姐,你到底是不是狐仙?”
我一惊。
她怯生生地重复一遍。
我冷静地道:“是。”
不想她竟立刻大哭,摇着我,哭求:“姐姐!我叫你姐姐好吗?你救救我哥哥,还有那些穷苦的人吧!我哥哥要被杀了,那些人便饿死了。……”
她哭得噎气,半天才讲清楚。原来那个男人偷盗官银,是为了救济被他收养的一大群人,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,有的被冤枉追杀,有的无家可归,有的没有谋生的能力。当初的缨儿,也便是其中一个。他不仅偷官银,也偷那些暴富的人家。
本来,事情还小,但这一次,他在潜入一大户人家时,发现这个平日就为非作歹的少爷在向少女小银施暴,他便提剑将他杀了,并且把头挂在宅院门口。折回去时,受辱的小银却也自尽了,一时间两条性命都挂在了他的身上。
说实话我不爱听这些事。人自有定数,强求不来,难道这样的小侠小义,天下便能安生?杀一个两个,白白累了自身,于事无补。缨儿知道我天性冷淡,也不再说,只暗自饮泣。
次日缨儿带了一个娃娃回来。白嫩的,圆脸上嵌着两颗黑珍珠一样的大眼睛。饿得直哭。我心里一动,把她抱在怀里,她便喃喃地嘤咛着,直向我胸口探去。有一股热浪袭遍全身。缨儿哭哀哀地站着,说:“她的妈妈饿死了。我小的时候照顾过我的赵爷爷,病得很重,也快死了。”
我一颤。打开梳妆台,拿出首饰交给她,让她换些钱,先支撑些时日。 |